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关于开展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
作者:发布日期:2025-03-20点击数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(以下简称年度汇算)正在进行中,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

 1.教职工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理。

 2.办理时间为20253月1日至6月30日。

二、年度汇算操作流程:(点击链接跳转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P8HnQouWt12-puD1pdZ1ag

三、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操作流程

若您2024年缴纳了个人养老金,可通过进入首页点击【个人养老金扣除管理】—【“一站式”申报(免下载凭证)】—【确定】,确认凭证信息后点击【下一步】—【年度自行申报】—【提交】。提交成功后,即可在汇算清缴时抵扣税金。


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及具体扣除的标准

温馨提示:

   1.请各位老师在APP填写完毕后提交。税务机关核实后,退税款项将退还至您在APP中绑定的银行卡。为确保退税顺利,请保证您的银行账户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,避免因账户挂失、未激活或注销等原因导致退税失败。

   2.请各位老师在申报过程中切勿点击“申诉”办理。

3.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,请各位老师如实申报,坚决抵制以虚假申报方式办理退税。

4.特别提醒:如纳税人需要补税(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),但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,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,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。

     如在年度汇算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咨询财务处,联系电话18595268075,也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。


政策链接:


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

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1/c5238560/content.html

关于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的解读

https://fgk.chinatax.gov.cn/zcfgk/c100015/c5238563/content.html




下一条:“一站式”申报,轻松享受个人养老金扣除优惠